在2024年5月28日这一天,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发布了关于选聘足球社会监督员的公告,这份通告不仅标志着中国足球在加强行业管理与公众参与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展现了足协在推动足球事业透明化和规范化方面的坚定决心。以下是详细内容:
自2024年7月起,首届足球社会监督员开始履行其职责,他们在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监督各类赛事的运行情况、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以及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与正面评价。为了进一步强化足球行业的建设力度,提高足球工作的透明度与开放性,促进足球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足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足协计划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选拔一批新的足球社会监督员。
本次选聘工作将面向全国各大新闻媒体机构,聘请若干名具有专业背景和社会影响力的监督员;同时,也将面向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邀请他们加入监督队伍,以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代表性。对于那些已经在职并且表现良好、具备继续履职条件且本人愿意留任的现有监督员,足协也将考虑邀请他们继续担任这一重要职务。
为了确保新一批足球社会监督员能够胜任其工作,中国足协设定了严格的资格要求。首先,所有申请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社会行为。
其次,申请人需对足球运动充满热情,关心中国足球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足球知识或相关行政管理经验,这有助于他们在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并执行监督任务。
此外,年龄限制为30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和现场监督的需求。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以确保其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足球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积极向公众宣传足球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比赛规则,提升公众对足球行业的认知和理解;发现和识别在竞赛组织、人才选拔、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监督中国足协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收集和整理社会各界对足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足协提供改进工作的参考依据。
在工作方式上,足球社会监督员的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义务性,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不领取任何劳动报酬。监督活动可以采取个人参与或由足协邀请的方式进行,主要在线上平台或监督员常住地范围内开展。
为了维护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保密性,所有监督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履职过程中获取的非公开信息。同时,他们也不得以监督员的身份从事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确保自身行为始终符合职业操守。
此次选聘的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将自动终止聘用关系。对于在聘期内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可以在任期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申请续聘,以延续其在足球监督领域的重要作用。
然而,如果在聘期内出现不履行职责、违反法律法规、擅自泄露信息或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将会被立即终止聘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申报,需要经过所在人大或政协组织的审核同意,并由所在地的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加盖公章,以确保申报过程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通过此次选聘,中国足协希望借助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足球事业的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为实现中国足球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